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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津市市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组(活动组)考核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9-30 16:40:31 浏览次数: 【字体:

 

政协津市市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组(活动组)

 

为进一步规范委员履职活动,激发委员履职热情,推进政协工作组(活动组)的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津市市委员会工作组工作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政协各工作组(活动组),旅外委员活动组不纳入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办法

对工作组(活动组)的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分为基础工作和加分项目,其中基础工作计100分,加分项目不封顶。

(一)基础工作(100分)

1.小组活动:基分20分。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每年组织委员至少开展4次活动,以上报政协网站的图片和文字信息为准。开展活动每少1次,扣5分;没有工作计划的,扣5分;没有工作总结的,扣5分。(负责考核单位:市政协各委办)

2.提案征集:基分20分。每人每年至少提交1件提案(联名提案取前三名的提案人);每个工作组(活动组)至少提交1件集体提案;组内不能出现相同或相近的提案,集体提案或联名提案不超过60%,立案率不低于60%。(负责考核单位:市政协提案委)

3.社情民意信息:基分20分。人均每年至少上报1件社情民意信息。每少1件,扣2分,分数扣完为止。(负责考核单位:社情民意信息中心)

4.调研报告:基分10分。工作组每年至少提交2篇调研报告,每少1篇,扣5分;活动组每年至少提交1篇调研报告,未提交不得分。(负责考核单位:市政协各委办)

5.宣传工作:基分10分。

凡组织委员学习政协知识、开展小组活动或对政协工作进行新闻报道的,均可得分,每年度不可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1分。(负责考核单位:市政协机关支部)

省政协云平台安装使用6分,工作组(活动组)需达到安装率100%、点击率100%、参与率30%,每缺一项扣2分。(负责考核单位:市政协联络委)

6.大会协商发言:基分10分。工作组(活动组)提交的大会协商发言材料被大会秘书处采用的,记10分。其中,按时提交发言材料,记6分。(负责考核单位:市政协办公室)

7.政协委员论坛:基分10分。工作组(活动组)提交的论坛发言材料被采用,记10分。其中,按时提交发言材料,记6分。(负责考核单位:论坛承办委室)

(二)加分项目

1.工作组(活动组)所属委员进行大会口头协商发言或政协委员论坛口头发言的,每人次加5分。

2.工作组(活动组)或所属委员提交的调研报告被《津市政协》采用的,每篇加1分;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每篇另加1分。被常德市政协、省政协、全国政协采用的分别加3510分。

3.工作组(活动组)或所属委员的提案被市政协列为年度重点提案的,每件加1分;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每篇另加1分。

4.工作组(活动组)或所属委员的社情民意信息被市政协《社情民意》采用的,每篇加1分;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每篇另加1分。被常德、省、国家级政协采用的,每篇分别加3510分。

5.工作组(活动组)或所属委员发表的新闻报道,每条按常德、省、国家级分别加234分。

6.工作组(活动组)或所属委员的政协理论文章被常德市政、省政协、全国政协评采用的分别加3510分。

(三)相关界定

1.新闻宣传应是对政协工作的宣传报道,理论文章应是对政协理论的研讨。

2.国家级媒体指全国政协官网、国家电视台、《人民日报》、《求是》和《人民政协报》等,省级媒体指省政协官网、省级电视台、《湖南日报》和《湘声报》等,常德市级媒体指常德政协官网、常德市级电视台、《常德日报》和《常德政协》等。

3.新闻宣传上稿情况以工作组(活动组)提供的原始依据为准。

4.同一调研报告、社情民意信息、理论文章、新闻报道等如被多级组织采用,实行最高加分标准,不重复加分。

5.凡因获奖对象的表彰文件在当年未下发而没有加分的,在下年度的考核中进行加分。

6.凡工作组(活动组)所属委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三、组织领导

市政协工作组(活动组)考核领导小组,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曹后新任组长,各委室负责人为成员。考核程序为工作组(活动组)自评、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市政协党组审定。

四、考核运用

1.工作组和活动组分别开展年度评优评先工作;每年评选3个先进工作组和2个先进活动组。

2.对先进工作组(活动组)给予一定奖励,作为下一年度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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