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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6-07-27 主题分类: 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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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政协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7-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市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及主席办公会、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建议案的组织实施。

(二)协调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市政协委员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能。

(三)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工作业绩和主要经验以及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收集和反映市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及建议,综合、反映社情民意。

(四)负责市政协委员的视察、参观、调查、座谈、学习、研讨等日常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服务工作;受常德市政协办公室委托,组织驻津常德市政协委员开展视察活动。

(五)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地方政协的共同性问题及其解决办法,供领导参考。

(六)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市直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协调工作,加强合作。

(七)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

(八)负责接待来津访问的海内外友好人士和对外联谊工作。

(九)负责市政协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市政协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政协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政协全会、政协委员、常委会委员活动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332.26万元,其中267.26万元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万元为常规性追加拨款,25万元为上年结转。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33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1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6.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4万元。

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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